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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物业公司: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来源分析(三)
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明显,物业公司纠纷案件大量增加,其中许多是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拖欠物业费的纠纷案件。沈阳物业公司经验和统计归纳分析物业公司与业主纠纷的原因如下。
1、缺乏真实的宣传和有效的沟通。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行业,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不透明,费用依据不明,违约责任模糊不清等因素导致很多人选择拒绝支付费用。
按照通常的程序,业主购买并入住房屋后,必须与前期的物业协商签约。但是在现实中,大部分业主在入住时被要求签订物业合同,同时至少要支付一年的物业费,才能拿到房子的钥匙。对物业公司来说,可以省去与业主谈判的麻烦,但同时也失去了让业主协商合同流程来理解物业公司服务,理解物业公司服务费用标准的机会。
2、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差,无视业主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要求,处理问题简化,与业主交往容易产生摩擦。服务项目多而杂,作为一环有问题,可能引起矛盾。但是,在现实中,业主需要帮助时,许多物业公司商采取互相负责或无视的态度。公司要求业主履行义务时,许多物业公司人员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,完全不考虑业主的心情,引起业主的反感。
有些物业公司以完全盈利为目的,只收费,不履行任何约定的服务行为,还追加收费项目,随便浪费物业公司服务费,业主有不同意见时用停电、停水等手段胁迫,所在在收费排队的同时,许多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有疑问,因此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其实,沈阳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有效的宣传积极与业主进行良性的沟通,寻找自己存在的问题。单纯通过诉讼方式有的时候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,还会导致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缺乏沟通和互信,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,会进一步扩大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隔阂。
3、思想观念偏差。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纠正位置,通过协商解决问题。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,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。
4、业主的分散性、个别性和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和公共性,增加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难度。小区业主集团巨大分散,各业主的想法和做法不一致,但沈阳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对所有业主进行的,所以物业公司几乎不可能和各业主协商,这很难协商。